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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校级社会类奖学金(部分)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文件以及各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相关管理章程,现将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4年本科生校级社会类奖学金(部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三)上一学年无挂科;

(四)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各奖学金设置及具体申报条件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校设奖学金(部分)拟推荐名额如下表:

奖项类别

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

逸华励志奖学金

朱友军奖学金

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

精诚励志奖学金

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

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名额

1

3

1

1

1

1

不限

(一)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奖项设置: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全校名额共20人。

3.申报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属于特别困难或困难型;

(2)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资助项目;

(3)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4)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及格课程,没有严重违纪现象。

(二)逸华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奖项设置: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全校名额共70人。

3.申报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感恩意识强;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无不及格科目。

(三)朱友军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

2.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10000元/人

(2)资助名额:8人(其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1人,文学院3人)

3.申报条件: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所学专业为文史及综合类学科领域,并在文化创新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2.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资助名额:共奖励10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

3.推荐指标:各培养单位限推荐1人(即:本科生、研究生共限推荐1人)。

(五)精诚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在科研、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

2.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 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2)资助名额:共奖励22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一等奖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10人

3.推荐指标:各培养单位限推荐1人(即:本科生、研究生共限推荐1人)。

(六)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奖项设置与名额 :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全校名额共10人。

3.申报条件

(1)学习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挂科情况;

(2)我校注册志愿者或者爱心公益类社团的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类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七)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1.面向对象:华中师范大学香港籍在读本科生

2.奖项设置:每年奖励5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3.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生活简朴、家庭经济困难。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1.线上申请:本科学生个人下载填写并上传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申报表》,申请桂苑之歌奖学金填写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桂苑之歌”公益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好申报表后登录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于10月11日-14日完成对应奖学金的线上申请,申报者须在系统中提交附件4(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

2.线下材料报送:申请(七)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的学生个人自主打印填写附件2《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无需线上申请,于10月18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含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提交至香港在校学生负责人许翁彦同学处,电话:18759191558。申请其余项奖学金的学生个人下载打印并填写申报表,同时打印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纸质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请用夹子夹住即可,不要装订;并于10月8日前上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本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报本次奖学金。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313。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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