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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展现我校学生精神风貌,表彰先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 2023-2024 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先进集体: 校先进班集体、院先进班集体  

2、先进个人: 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校学习积极分子、校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二、申报与报送

1、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要求参照《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执行(详见附件1);

2、校先进班集体共5个名额,限2021、2022、2023级申报,每年级3个初审名额,由各年级各班自主申报,10月8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报材料到各年级辅导员处,申报表见附件2,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将集中组织答辩(答辩需做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先进个人,各年级依据《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考评方案》 。其中,“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在线上申报,并提交申请表(见附件3、附件4)至年级辅导员处,汇总到学院择优各推荐2名至学工部参评,所有评优材料于10月9日下午17:00前汇总给吴鸿雪老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集体和个人项目均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one.ccnu.edu.cn,登陆后请进入“智慧学工”评优评先相关栏目进行申报,系统评选通道将于9月23日10:00正式开通,要求在10月8日18:00之前完成申报,学生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5。学院审批工作须在10月15日18:00之前完成。

2、各年级先进个人名额见附件6。校三好学生标兵和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从本学年评选的校三好学生中产生:校三好学生标兵项目实行差额评选,每学院限报 2 名,学工部将组织评委评审投票最终确定名单,原则上评选名额不超过 30 名;校优秀学生干部项目实行等额评选,1000 人(大二至大四三个年级人数)以下学院限报 2 名,1000 人以上学院限报 3 名,原则上评选名额不超过 50 名。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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